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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部公告
)如何在保障公共利益、公民权益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,通过规范的市场化机制,将公共数据资源转化为可开发利用的数据产品和服务,让公共数据“供得出、流得动、用得好、保安全”,有利于真正释放其要素价值,赋能经济社会发展?
在23日举行的“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,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黄鹏称,今年12月初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的《海南省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办法》(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,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列为专章进行规范,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让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。
去年10月,国家数据局出台《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》,为公共数据市场化运营提供了操作指南与制度保障。海南自2020年起借助国家试点契机先行先试,打造了“海南省数据产品超市”品牌,构建一站式数据流通服务体系。如今,海南省数据产品超市已上架数据产品超过2600款,入驻企业2100余家,成功在8个省份落地分平台,让“海南经验”走向全国。
从《办法》可见,海南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,在制度设计上作出了“三个明确”:明确授权运营活动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边界;明确授权运营模式;明确授权运营闭环管理体系。
黄鹏表示,通过划分清晰的各类参与主体权利责任边界,可以切实打消各方面顾虑,共同合作推动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;统筹兼顾当前基础条件和未来发展空间,采用“整体授权为主、特定领域授权为辅”的授权运营模式,可以引入更多运营机构,共同繁荣数据市场。
《办法》还对公共数据资源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界定、运营机构条件设置、授权运营协议规范、运营场景合规审核、争议解决机制建立、常态化监督管理实施、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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